小说主人公是周发,白莲花的书名叫《男儿当为王》,本小说的作者是南柯十年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女孩笑了,露出一口好牙齿,大方地朝我伸手,“喏,我也是去东莞,咱们顺路哟。”我笨拙地把手在自己裤子上擦了擦,然后才伸出去和她握手,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握手,感觉她的手软软的,绵绵的,又小小的。女孩又笑了...
精彩章节试读:
卧槽,我好心帮你拎箱子,你叫我滚?我感觉自己被耍了。然后……我看到那个女孩拎着箱子溜溜地滚着走了。
“看到没?箱子下面有轮子,可以滚的。”
霎那间,我脸红极了,灰溜溜地把箱子放下,抽出拉杆,在地上滚着走了。
或许是察觉出我的不爽,女孩嘻嘻笑了,“第一次来广东啊?”
我点头,不作声。
“那要我叫我大姐姐咯,我可是第二次呢。”
我白了她一眼,表示有什么了不起,其实是借机偷看她,她好漂亮。
“你来广东做什么呀?”
这次不回答不行了,我说:“打工的。”
她又笑了,“哈哈,来广东当然是打工仔啦,我是问你做什么工作,哪行的?”
我又白她一眼表示不屑,然后不自觉地咽唾沫。因为我从连衣裙胳膊开口哪里可以看到她的白色蕾丝边肩带。
年少无知的我就是那么纯,光看个蕾丝肩带都能激动不已。
我说:“我是来找朋友的,他在东莞。”
“哦,他在东莞做什么?”
“不清楚,他说他混的挺好,那一片都是他罩的,现在需要人手,就打电话叫我来。”
女孩哦了一声,表示明白,又对我道:“我是做发廊的,以后多多照顾哦。”
女孩说她做发廊,其实就是做小姐。这里有必要科普一下,小姐们都是流动的,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她们会经常换地方,发廊里面的档次比较低,基本上靠鸡头保护,而鸡头一般都跟各地的社会势力混的很熟。
我说我朋友在东莞混的很开,又说需要人手,她就很自然的以为我朋友是混社会的,而我则是准备混社会的。
她作为一名经常换地方的小姐,很需要混社会人员的保护,因此她说让我以后多多照顾。
由此可见,她也是一名社会经验很少的小姐。
恰好她遇见了根本没有社会经验的我,鸡同鸭讲,所答非所问,又不自知。
她见我拎箱子辛苦,就道:“你累了吧,箱子给我。”
我坚决摇头,开玩笑,只是拉着箱子在地上滚而已,箱子不重,还是平路。要知道哥在老家那是拉着一板车砖上山呢。
怎么可能让妹子出力呢。
她见我不肯,也不再问,而是从包包里拿出面巾纸,仔细地帮我擦汗。
这个动作我可以接受,广州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别说拉箱子,就是站着不动也是满身汗。
很快我们要上的车到了,是一辆中巴车,几个凶神恶煞的售票员像催命鬼一样喊着众人上车。
我还没所谓,旁边的女孩却有点不高兴,担忧地自言自语,“糟糕了,该不会被卖猪仔吧?”
“卖猪仔?”我扭头问,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车上的男人凶巴巴地朝我们喊,“上不上啊,快点啦!”
女孩就低着头往上走,说道:“哎呀不管了,先上车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