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丁聪,喜儿的小说叫《混沌祖神》,它的作者是思晨写的一本玄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去,”胖哥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大不了就是弄死那小崽子。能他妈翻了天哪!”“不是,是……龙哥虎哥还有……五爷……他们独了……”小七终于艰难的说完了。胖哥扑棱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你再说一...
精彩章节试读:
像个古代的书生,鼻梁上卡着一副金丝眼镜,笑起来两个酒涡,绝对的人畜无害形。留着长头发,随意的便装,自然散发一种亲近之意。这就是丁聪见到唐宝宝的第一印象。
绝对的霸王本色!不规则的发型却不显乱,几缕头发垂于额前,刚毅的国字脸,虎目不睁而自威,一脸的风尘疲惫却一点也遮掩不了傲然无惧本色。唐宝宝立刻对丁聪燃起了兴趣。
旁边喜儿趁着二人相互打量之际,把事情的经过和唐宝宝说了一遍。唐宝宝略皱了皱眉,“那就麻烦妹妹过个话,务必三天内查清楚,给这位朋友一个交代。”喜儿应了声走到一边打了两个电话,交代了下去。
唐宝宝笑着走近伸出右手,“你好,我叫唐宝宝。”
“丁聪。”二人握了握手。
“呵呵……”丁聪发现唐宝宝很爱笑,后来才知道这家伙自以为笑起来非常迷人——属于自恋狂人那种。
“放心在这住几天吧,很快就会有结果了。反正我也要等姐姐出关。
于是丁聪就住在了观音庙,真的等了三天。
这三天是丁聪无法忘怀的日子。他终于知道并见识了唐宝宝的语言威力。每天天还没亮,唐宝宝大少就进到丁聪的房间里,开始了每天的演讲。先是询问住的好不好,再是吃的怎么样,然后又东家话西家语南方腔北地调,大有治国之策,小到鸡毛蒜皮,或者评评古时哪个美女更漂亮,哪种衣服配哪种首饰……
“天哪!!”丁聪终于领教了什么是用语言来杀人,“他怎么就自来熟呢?他怎么就这么多话呢?”丁聪痛苦的想。可偏偏其中还有一丝奇怪而熟悉的东西,“难道是友情?不能吧?怎么说也只是认识了没几天哪!我想哭。”
不过,从谈话里也了解了一些事儿。唐宝宝出生时嘴里叼着块宝玉,他母亲就直接自己做主起了个名儿叫宝宝,贯以姓连起来就成了——唐宝宝。小时候还好,但他从能说话开始,就逐渐成了家里人的“恶梦”。他太能说了!也不知道在哪学会的知识。无可奈何的长辈们只能连连感叹:“此子必非池中物!能言善辩者,奇才也!”再无二话!
如今唐宝宝已婚,闲来无事——其实是家里没谁和他说话,加上为了躲避他的妻子,只要见她靠近立马以有事为由统统躲开,有多远躲多远!
“我是那种爱说话的人么?你看我一天才说几句话呀!他们这样说我我多冤枉啊。我郁闷哪!我不是爱唠叨的人,我只和熟儿人说说话,聊聊天谈谈理想什么的。我其实挺内向个人!再说,说几句话有什么呀,难道一天到头一句话也不说,像个哑巴似的活着,那也太没意思了。”
最后,唐宝宝同学总结说:“不管怎么说,不让痛快说话活着也就没啥意思了!
丁聪无言以对。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什么投的胎,这个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