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何云飞,余文军的小说叫《血刃》,本小说的作者是飞永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李涛将新兵全部分发到各班之后,新兵们跟着各自的班长或副班长走了,而陈锐却成了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他跑到李涛面前,很是不解地问“一排长,怎么把我扔到一边凉快去了,我好歹也在新兵连当过班兵,带过新兵,今天...
精彩章节试读:
何云飞打开背包的侧袋,取出一双干净的制式皮鞋换掉了脚上的这双脏污的皮鞋,然后到办公室里休息,等待连队的几位军官训练结束回来。
何云飞靠在办公桌前的藤椅上,掏出一包芙蓉王香烟,撕开包装,取出几根,将剩下的大半包扔给陈锐“给,呆会儿去跟新战友们联络联络感情。”
陈锐伸手一把接住何云飞丟过来的半包香烟,瞧了瞧,欣喜地揣进裤兜里,“大恩不言谢呀副连长,我正愁呆会儿跟兄弟们见面了,我的利群怎么好意思拿得出手哩。”
何云飞知道陈锐是农村孩子,家庭不富裕,来当兵主要是为了谋生计,毕竟士官的工资收入稳定,比打工有保障,不过,一期士官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四千块钱,如今消费水平高,陈锐的工资虽然还算可观,但毕竟要攒起来贴补家用,还要为将来盖新房娶媳妇做准备,当然不敢出手大方。
其实,部队上有不少官兵来自农村,经济状况不太好,舍不得花钱买有档次的烟抽,陈锐和他们初次接触,套交情的时候,给他们来上一根芙蓉王,他们还是很高兴的。
何云飞点上一根烟,从架子上取下一本军事杂志,慢慢地翻阅,打发着无聊认时间。
陈锐显然不是块读书的料,从架子上拿一本杂志,随便翻几页,找不到感兴趣的内容,放回去,又拿起一本,翻几页,还是没有吸引他的文章,他又放回去,架子上的十几本杂志,他几乎挑了个遍,始终没有一本入他的法眼的,他索性坐在何云飞对面的板凳上,瞅瞅这,望望那,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了杂七杂八的脚步声,喧嚣声。
陈锐腾地从凳子上弹起身,“连长他们收操回来了。”
他跑到门口向外张望张望,转头向何云飞说“副连长,兄弟们回来了,连里的几个干部也回来了,我去和兄弟们见见面。”
何云飞向陈锐挥了挥手,陈锐去了。
何云飞接着看杂志。
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好几双蹬着作训胶鞋的大脚在泥土地面上快速地走动。
何云飞立即合上杂志,掐灭烟头,从椅子上起身。
就在此刻,李涛跑进来了,气咻咻地说“连长,二排长,三排长到了,他们听说你来了,连脸都顾不着洗就急忙赶来见你了。”
几个身着07林地数码迷彩服,戴着头盔,穿着战斗携行具的军官跟在李涛的后头走了进来,他们一个个脸上热汗津津,衣服和作训胶鞋上沾染着泥垢,显然,他们确实是刚一回军营就立马赶来连部与新来的副连长见面。
李涛指着何云飞,向其中一个上尉军官介绍“连长,这就是新调来咱们特战连的副连长何云飞,刚从陆军学院侦察系毕业,以前在一连的时候,他以见习官的身份当过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