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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什么样的?”那人追上来,小步的跟在宋绾身边,声音带着小小的征求:“你能跟我讲讲吗?”
宋绾回头看他一眼,回答的很干脆:“可以。”
往回家的路上,路上留下一串成双的脚印,弯弯曲曲的延伸出去。
“听懂了吗?”宋绾问他。
已经有了新名字的宋宣懵懂的点点头,似懂非懂的样子让宋绾那一瞬间差点化了。
他长的本就好看,此时那双眸子褪去了尘世的一切繁杂,干净的透着光透着亮,那眼神真是太容易让人母爱泛滥了。
她二两银子买回来个大宝贝啊!
宋绾把溢出来的母爱收回来,拍着人的肩膀说:“对外你要说是我什么人啊?”
宋宣说:“夫君,你的丈夫。”
宋绾欣慰点头,孺子可教:“实际上呢?”
宋宣对答如流:“是我的救命恩人,假装做你的丈夫帮你瞒天过海。”
宋绾一噎:“什么瞒天过海!我给你的知识点有这个词吗?!这叫帮我渡过难关!”
宋宣乖巧:“哦。”
好吧,那就叫渡过难关。
二人回到家,每次一进家门,宋绾都要由衷的感叹一句,这破房子也能住人?
本来‘宋绾’买的这个房子还不错,至少能遮风挡雨,后来‘宋绾’开始犯傻,等段少爷来娶她等的有些魔怔,渐渐的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自持,开始糟里糟蹋不注意形象,跟二傻子定了亲,那些吃肉不吐骨头的亲戚就找到了噱头来宋绾家里祸祸,就连窗纱都没能保住。
房子破是破了点,但至少还在自己手里,不至于沦落街头宋绾都感觉万幸。
宰了那只鸡炖成了汤吃了顿像模像样的午饭,宋绾摸着肚皮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又觉得自己好可怜,想自己穿越前那富足的小日子,要什么有什么,到现在喝口鸡汤都觉的满足,这个阶梯式的落差让宋绾每次想起都像流出两行热泪。
他们两人都有伤在身,急需要补身体恢复元气。
宋宣去屋里换衣服,衣服是宋绾换来的陈旧冬衣,样子是丑了点,总比冻死强。
宋绾揣着袖子蹲在厨房的灶火旁取暖里发愁,身上也穿着一套奇丑无比的大花棉袄和红棉裤,脚蹬着一双半旧不信的老旧棉鞋,双眼无神的盯着某处发呆,乱糟糟的头发也不搭理,什么形象不形象的已经不重要了,眼下重要的是怎么保住那一亩三分地。
在这个朝代有一块地就相当于顾主了全家温饱,她的半亩地小是小了点,但因为三两银子赔出去可划不来。
灶火烘的人暖洋洋的,宋绾愁得焦头烂额,忽觉脚指头麻麻痒痒的,捂在棉鞋里又痒又热,难受极了。
宋绾把鞋脱了,两只脚或多或少都有冻疮,严重的地方都成了小怆,看的宋绾一脸嫌弃。
嫌弃就在那么一瞬间,宋绾脑中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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