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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告诉你,我是杀手你信不?”她似笑非笑的说。
我说,信,刚才你的温柔刀差点把我杀了。
她用力推了我一把,骂我油腔滑调。
我嘴上虽然继续跟她胡侃,但是心里的确开始怀疑她是个杀手。也许只有杀手,才能真正感觉出她的与众不同。
她说,她快死了。
我说为什么?
她说她不想干了,但是有人不会放过她。我说,那你去我家躲几天,我来保护你呗。她看了看我,笑说,没用的。她沉默了会,表情里透着一股凄凉的味道。
当时我真想救她,差点就跟她坦白说,自己也是杀手。事后想来,我都为自己的恻隐之心感到震惊。
还未等我做出决定,她便起了床,在梳妆台前化了一会儿妆,完毕后她回头朝我笑了笑,接着便打门走了。第二天一早,我在酒店门口不远处看见了她的尸体。她被人从后面一枪爆了头,并拖到一个小巷子的垃圾堆里。她死的样子很难看,死的地方也很糟糕。
我在现场待了几分钟,忽然有一种身为同类的悲凉。
总的来说,我是幸运的,我所在的杀手组织还是非常人性化。当你为组织赚到一千万之后,你便相对自由了,你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接单。当然,有些带有特殊符号的单必须去接。不过这种定单就仿佛官员勤俭为民、两袖清风一样,上头天天说有,实际上少之又少。
还记得我说过一个成功的杀手必须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普通人吗?我一直很认同这个观点,我会把赚来的钱拿去投资。股票一片熊市的时候,我还牛逼哄哄的杀过去,结果赔的我差点想干掉整个证监会。
我甚至在小县城开了一家还算大型的手机店,叫做《尊蓝手机旗舰店》。从上到下,看起来我完全就是一个小商贩。没人怀疑我是杀手,我最多只是一个有点钱的怪人。如果哪天我案发,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我津津乐道,不难想象,茶余饭后他们都会说:“*操*,这小子居然是杀手,太不可思议了!昨天晚上还和我斗牛、打麻将来着!”
在我落脚的小县城里,我还有个情人,当然,我和她不属于恋爱。我们完全是经济交换。她是我手机店的店长,名叫胡蒙蒙。这女人与大多数拜金女一样,见到有钱人就会基因突变成一只小“母狗”,就如鲨鱼闻不得血腥味一样,一闻到铜臭味,胡蒙蒙就忍不住要开启“无敌下贱模式”。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又怎样?她年轻漂亮,有做贱人的资本。所以我对她也没什么成见,毕竟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从认识胡蒙蒙到上床只用了三个月时间,从这个时间段来说,好像还有那么一点情深深雨蒙蒙的味道。不过,真**相是,我认识她第二天便远行去了一个城市,然后在一个目标附近潜伏了两个多月,猎完目标后的第四天回到了小县城,于是在那个我刚回来的晚上就和她好了。胡蒙蒙甚至还闻出了我身上残留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