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似乎与她先前所在的地方很不一样。起码,人种就不太一样。栾太太姓栾,但实际上是白色人种,她一头卷卷长长的红色头发以及那过分白皙红润的肌肤正是这最好的证明。
她拥有深深的眼窝,高挺的鼻梁,以及一双绿色的瞳孔。而她之所以自称为栾太太,则是被冠以了夫姓,她现在的名字是莱丝莉·栾。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大多数都是白人,也有少数几个黑人,但黄种人几乎不存在,所以简瑜走在其中就像是个异类。
一路走来,简瑜深深感觉到来自这座城市的黑暗和压抑感以及它繁华面与肮脏面的强烈反差。
街上,有装修华丽的橱窗,有熠熠生辉的高楼大厦。
街角,有奄奄一息的流浪汉,有衣衫褴褛的卖唱男孩。
街边,有小偷小摸的扒手,也有看见了却装作没看见的条子。
简瑜淡定打量着一切,作为重生者,虽然她只有十九岁,但她却比这些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们更懂得生命的可贵。
更何况上辈子,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简瑜,自己也是一个为了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努力向上的人,所以艰苦的生活环境锻炼了她强悍的心理素质和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这也许就是人在恶劣环境下,求生的本能。绕过两个街区,她们终于回到了家里。
这是一栋老房子,半独立式的建筑还带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房子涂着红色的亮漆,而紧挨着它的邻居家则涂满了白色的亮漆。
两者对比可谓鲜明。庭院的铁栅栏上,长满了枯枝,爬满了干枯的藤蔓,院子里光秃秃的,虽有杂草却没有生机,只有两个破旧轮胎堆在那儿,表面的胶质甚至已经风化。
屋内,入目即是古朴无比的家具,沉重厚实的窗帘半遮半掩,阳光艰难地透过发乌的窗子洒进客厅,为阴暗的客厅带来一丝温暖和光明。
老旧的木楼梯把手上,挂着有些脏兮兮的装饰布,墙上的挂毯也一样落满了灰尘,甚至难以辨别出曾经的颜色,牛皮沙发的靠背上搭着靠垫,可靠垫脏的几乎看不出纹饰和绣花。更不要说地上铺着的地毯了。
简瑜皱眉扫视四周,住惯了清新干净环境的她非常不喜欢这里的一切。
她无法想象,这里居然是栾氏居住的地方。
茶几上,一个老旧相框摆在角落。
相片上,一个亚裔男人抱着一个小男孩在开怀大笑,他身边则站着抱着另一个小男孩的栾太太。
看得出来,他们一家人很幸福。
起码在拍照片的那个时候,应该是很幸福的。
“简小姐,您也明白,我聘请您不单单是为了做家庭教师,同时也希望您做一个管家。”
“自然,我明白的栾太太。”简瑜微笑。
“我不怎么在家,所以就要麻烦简小姐接送他们上下学,为他们做饭,洗衣,打理一切。”